组织村民聚众滋事 警方依法刑拘5名涉恶人员
(配音稿)
因不满土地归属,组织村民聚众滋事,租用挖掘机挖断他人种植的果树,殴打现场城管执法人员。近日,我区警方以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、妨害公务罪依法刑事拘留派潭镇东洞村邓屋合作社的5名犯罪嫌疑人。
事件起因
火石墩(地名)位于派潭镇背阴村一侧。站在火石墩的土丘上往外看,向南几十米是背阴村,东南稍远一点就是东洞村。1982年增城县人民政府向派潭镇背阴村坳吓合作社颁发了山林证,明确了火石墩林地的归属问题,之后的几十年一直相安无事。直到2015年,东洞村邓屋合作社部分社员听说火石墩约10亩土地被政府征收,这一事件引起了邓屋合作社部分社员的不满,多次向政府反映,声称这片山林地是他们的。由于达不到他们的诉求,东洞村邓屋合作社于2018年5月22日、5月23日东组织本社社员并租用挖掘机对火石墩地表进行清表平整。
犯罪事实
2018年5月间,派潭镇东洞村邓屋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,会上由社长邓某进、副社长邓某平等人提议,对火石墩进行“复耕”,期间组织合作社社员集体签名,并使用合作社集体收入租用两台挖掘机进行现场作业。5月22日,邓屋合作社组织本社社员60余人并使用挖掘机对火石墩进行清表。期间,两个合作社的社员对峙,城管执法人员在进行协调时,遭到邓屋合作社社员殴打,现场大量果树、竹木被损毁。后经村镇干部与公安民警耐心劝导纠纷双方有序散去。
事件发生后,派潭镇政府组织双方合作社代表进行协商,然而东洞村邓屋合作社并未派代表参加。5月23日上午9时许,邓屋合作社再次组织村民并出动两台挖掘机对火石墩地面进行清理,两个合作社社员在现场争论,气氛紧张。最终经多部门共同努力,双方人员离开现场。期间背阴村坳吓社种植的大量果树、竹木被挖断。
处理结果
因组织本社社员聚众闹事,挖断临村合作社的果木,殴打现场执法人员,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损坏财物、妨害公务,警方经法依法对东洞村邓屋合作社的5名挑头闹事人员邓某光(男,62岁)、邓某进(男,32岁)、邓某桃(男,63岁)、邓某平(男,43岁)、邓某房(男,39岁)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的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的内容,邓某进等人属于依仗宗族势力,组织家族成员或煽动其他群众聚众闹事、暴力抗法、对抗政府,侵占集体财产,垄断集体资源,为其个人、家族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宗族黑恶势力范畴。警方表示,将继续重拳出击,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,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举报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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